博客年龄:18年3个月
访问:?
文章:1008篇

法律空白后的人性短路

2007-11-24 01:30 阅读(?)评论(0)

不管生者如何争论不休、愤慨不已,一个事实是,一对母女在中国医疗设备完善的医院,在自称是她“丈夫”的人面前痛苦地死去。丈夫不签字,医院依法不能做手术,做手术意味着违法并承担无限风险。

在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我只想做个人。在一个期盼不到英雄的时代,我只想好好活着,但突然发现想活下来其实好难。一对生命在一群专业医生面前丧失,却没有一个医生敢像英雄一样跳出来大吼一声:“什么他妈的签字不签字,人命关天,先救人要紧!”

当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一件事你不做没有任何人让你担责,但你做了就由你担100%的责任,你会做吗?相信绝大多数人会说:当然不做。没错。所以,以此推断很容易理解作为医生的难处,在这个医患纠纷满天飞的新北京,动不动惹上官司的新时代。放弃治疗,其实是遵从法律的一种表现,无可非议。替护士大夫们说一句:您真不容易!

那万夫所指,就只能是那个傻比不签字的“丈夫”。你他妈的为什么不签字,活活看着妻子从你眼皮子底下死掉,一步步丧失掉最好的治疗机会,任凭你抱头痛哭,任凭你拿头撞墙。你大爷的,人都没有了!还哭个球啊!那到底是谁,是谁让你如此多疑和不相信医生,是什么让你在自己老婆和孩子就要死去的最后三个小时仍不相信医生的手术!不管怎样,先操你大爷的!不是男人!

办公室的女同事们愤怒着,咆哮着:“这种男人,他妈的拉出去枪毙一百次!”“谁他妈瞎眼嫁给这样的男人?!”“我在现场非扇他两巴掌!”所有人对这样一个痛不欲生的男人恨之入骨,彷佛恨从心生,感同身受,彷佛是自己的姐妹受到凌辱和不公。

没错,就这样一个傻比男人,实在是男人中不多的败类,相信立刻能成为女人心中目十大恶男之首!成为女人到死都不会有安全感,到死都不会相信的男人标本。同意女同事,拉出去枪毙一百次!枪毙完,再拉回来,看看到底是谁给了他挨枪子儿、令人啐口水的肉身。

首先,他怀疑一切,不相信医生,不相信剖腹产,拒绝手术。他是不是天生性格固执,是不是迫于医患纠纷漫天飞的压力,是不是手术失误害死人的大量报道,给这个傻比男人上了无数次“手术能害死人的邪课”。不知道,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跟常人不一样地傻比,坚持要药物治疗,反对手术治疗。但跟着些似乎又不是没有关系。

其次,他没有钱,他很穷。即使有人说给他1万钱,他仍然不同意手术。是不是穷怕了?怕到欠债还钱,穷到不敢接受任何人的钱,哪怕是馈赠。他不敢签字,他怕的还是还钱,怕手术完后医院秋后算账,他是不是想着用最土最奸猾地办法耍赖:“救命吧!救命吧!别说那么多了,先救了再说——”

结果,这个傻比男人这次失算了。他以为生命能大过于法,以为医生见死都能救,以为别人能帮他解决所有问题,结果,这个傻比男人错了!真的错了!他不试不知道,在法制进程日渐完善的中国医院,法制是可以扼杀掉人性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医生是绝对不能做的,甚至救人一命,升造七级佛徒这样的善事也为人不齿。法制健全了,人性泯灭了。

在一个法律没有规定的空白区,在一个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的危险区,没有人愿意见义勇为。好比一个人掉进水里,一堆游泳队员集体沉默着,没人愿下水,看着一个不会水的家属在岸边痛哭着,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在水里活活被淹死。只因水塘旁边,立着一个牌子:“未经家人允许,不得下水救人,否则负全责!”

相信,在那一对母子痛苦地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刻,所有在场劝说傻比男子的医生都是善良的,都是清醒的,都有着强烈的法律意识,都是法制化中国打造的守法公民,但在那一刻,那些能救死扶伤的医生,人性本初的冲动和血性却被法律淹没了,突然短路。

记者采访完回来说:“如果那个男人将妻子送到医院跑了,医生肯定就救了,母子肯定死不了。”那个男子竟成了医生救治他妻子的障碍和祸害。

到最后,我想不明白,到底是法律大?还是人性大?阿弥陀佛——那一刻,我只想做一个佛教徒,不杀生。愿人人能慈悲为怀。

  最后修改于 2007-11-24 02:08    阅读(?)评论(0)
 
表  情:
加载中...
 

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